要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制度和政策空间。深入实施《义务教育法》,适时出台《学校法》,为建立现代义务教育制度提供法律保障。从义务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出发,强化政府主体责任,全面落实“省统筹、县为主”的管理体制-----为全面实施“公办不择校、择校找民办”铺路。
面向新型城镇化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。新型城镇化规划绝不能“见物不见人”,不仅要包含土地规划、城市规划、产业规划,还应该突出教育规划。教育部门应深度参与城镇化规划,做好教育资源均衡配置。
完善经费保障机制,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。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,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。加大中央财政对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,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并完善转移支付经费监管,扩大保障范围。
制定新型评测标准,引导义务教育走向质量均衡。编制区域义务教育均衡指数,并纳入督导和评估。定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,对各地学生的学业水平、均衡程度、课业负担状况等进行持续、动态的监测,跟踪了解进展变化情况,检验相关政策落实成效,为政策调整和政府问责提供信息依据。
友情链接